想必现在有很多小伙伴对于美国不退让法方面的知识都比较想要了解,那么今天小好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美国不退让法方面的知识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在标准的自卫法案里,“退让义务”是正当防卫成立的重要部分,即防卫的人在安全的情况下必须首先做出退让表明无意争斗,只有当最终无法回避时才能合法地使用武力。只有这样,防卫的正当性才能成立,并且不用为后面使用武力承担法律责任。然而如果有“不退让法”存在,只要处在合法地点,当生命遭到他人威胁时,无需退让便可以使用致命武力。
其实,“不退让法”是在“城堡法”(Castle Doctrine)基础上的延伸。所谓的“城堡法”,指的是当一个人的住家受到侵犯时,无需履行退让义务就有权使用致命武力来保护自己和家人。“城堡法”和“不退让法”的差别在于防卫的地域范围,“城堡法”仅限于私人领地,如居家、私人办公室等;“不退让法”则适用于任何地方,当然前提是必须要有合法逗留权。
以上所有这些法理概念都可以追溯到十七世纪的英国普通法(Common Law),目前管辖世界人口三分之一的英美法系就是建立在这套法律之上。在那时的英国,任何人在遇到危险时都要尽可能地选择避让,维护安全和和平的任务交由国王和士兵来处理。相应的,在现在的美国,当遇到危险时,一般人都会选择退让,并指望警察来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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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不退让法”首先在佛州获得通过,现在,全美总共有25个州有这一项法律。2012年,同样发生在佛州的协警齐默尔曼(George Zimmerman)枪杀黑人少年马丁(Trayvon Martin)一案由于可能涉及“不退让法”而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尽管齐默尔曼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并没有明确引用“不退让法”,强调齐默尔曼在与马丁的冲突中进行了自卫,但这一案件还是引起了人们对“不退让法”、种族歧视、拥枪权和司法公正等一系列问题的讨论。
“不退让法”之所以能通过,其中一部分原因是有像全国步枪协会(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 NRA)这样的游说团体在努力地不停游说。NRA所支持的核心观点是,在危险情况下,人们应该有使用致命武器保卫自己的权利,并且在这过程中政府最好不要参与进来。这也就意味着,人们不仅应该有买枪和拥枪的权利,还应该有使用它的权利,即便在安全退让可能的情况之下。
在讨论麦克格罗克顿这一案件时,种族是另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麦克格罗克顿是黑人,德雷卡是白人。同样在齐默尔曼的案件中,齐默尔曼是拉丁裔白人,马丁是黑人。研究表明,美国人一般来说更有可能会认为黑人具有威胁性,而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容易会觉察到需要“防卫”自己的安全,因而黑人在“防卫”中受伤的可能性也会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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