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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征求意见!这些项目有奖励!_安徽

2023-08-07 17:35:17来源:
导读8月4日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发布关于《淮北市旅游民宿扶持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以下为全文淮北市旅游民宿扶持奖...

8月4日

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发布

关于《淮北市旅游民宿扶持奖励办法

(征求意见稿)》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以下为全文

淮北市旅游民宿扶持奖励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我市旅游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旅游民宿专业化、标准化水平,提高旅游民宿管理和服务质量,打造具有淮北特色的旅游民宿品牌,结合我市旅游民宿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旅游民宿定义与奖补对象

本办法所述的旅游民宿,指满足《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的定义与要求,利用淮北民居等相关闲置资源,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和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本办法奖补对象为在淮北市境内取得合法经营资质,并正常经营的旅游民宿企业。

二、扶持奖补项目及标准

(一)投资建设奖励。在我市投资旅游民宿项目的, 经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营的旅游民宿,按其投资额给予投资方一次性奖励。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8%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按投资额5%给予一次性奖补。

(二)民宿运营奖励。经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营的旅游民宿,给予每个客房每年4000元的补助,每个民宿最高不超过10万。

(三)品牌创建奖励。鼓励民宿开展等级评定。对按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标准,被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旅游民宿经营者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服务质量奖励。对首次获评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安徽省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的旅游民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旅游服务技能赛事金、银、铜奖的旅游民宿从业人员给予奖励,其中,国家级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和5000元一次性奖励;省级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和3000元一次性奖励。

(五)线上营销奖励。旅游民宿入驻“携程”“同程”“去哪儿”等知名第三方平台的民宿,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首次年网络销售额合计超过30万元的等级民宿,再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六)配套设施奖励。支持旅游民宿周边布局建设休闲娱乐场所、民俗体验、特色阅读、农产品购物中心等农文旅项目,完善旅游民宿配套服务,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投资、租赁费用)的农文旅项目,对外营业并经申报认定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七)综合利用奖励。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专业合作社统一对外租赁、运营农村闲置房发展旅游民宿经济。对通过合作社租赁、运营农村闲置房10户以上的,给予合作社10万元一次性奖励;达到20户以上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其他事项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奖励或补助:(一)因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的;(二)发生旅游安全、食品安全等重大安全责任的;(三)发生重大旅游投诉。

2、各申报单位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奖励资金,属于骗取、套取奖励资金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回奖补资金,并追究旅游民宿奖励申报单位的法律责任。

3、本办法由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为加快推动我市旅游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旅游民宿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打造具有淮北特色的旅游民宿品牌,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牵头起草了《淮北市旅游民宿扶持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就《淮北市旅游民宿扶持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9月3日。

联系人:邵校,联系电话:0561-3071925

电子邮箱:892890215@qq.com

来源: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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