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青的意思是初春时到郊外散步游玩。踏青是春日郊游,也称“踏春”,旧时曾以清明节为踏青节,不过,踏青节的日期因时因地而异,有正月八日的,也有二月二日或三月三日的,后来则以清明出游踏青居多。
踏青的习俗在中国由来已久,李淖在《秦中岁时记》中曾有记载:“上巳(农历三月初三),赐宴曲江,都人于江头禊饮,践踏青草,谓之踏青履。”杜甫在诗中也曾记载了皇家浩浩荡荡春游踏青的情景,“三月三日气象新,长安水边多丽人”。北京民俗历来有踏青的讲究,每当青草依依、清水涟涟之时,人们便脱下长布衫,走出四合院,三五成群到乡野山间赏景散心,一冬的沉闷一下子便烟消冰释。
踏青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其源泉是远古农耕祭祀的迎春习俗。《尚书·大传》曰:“春,出也,万物之出也。”在西周,万物萌动之时,迎春郊游于野外就已成为礼制。据《礼记·月令》载:“立春之日,天子亲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至,以迎春东郊。”先秦时,齐国有“放春三月观于野”之俗;鲁、楚也有春日出游之习。
踏青虽在一年之春,但具体时日常有出入。明朝冯应京、元朝费著、唐朝李淖,分别在文中指明踏青时节为正月初八、二月二日、三月初三。农历二月二日人们纷纷出城采蓬叶,备牲醴纸爆竹,为土地神庆寿行祭礼。后来,由于清明扫墓,正值春光明媚,草木返青,田野一片灿烂芬芳。在这个时节里,他们结队出游,在凭吊先人的同时,感受春天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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