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述问题应符合以下条件,,则不视为侵权。电影已经发布,则其宣传片的内容全部均可用。电影已经发布,为新闻或评论的目的而使用该剪辑片段,片段时长应符合“引用”的合理范围。
2、影视版权通常为法人所有,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法人所有的著作权期限是自发表之日起,五十年。五十年后,其版权失效,进入公有领域。也就是随便谁,大家都可以用。截取音乐的片段进行使用,依然要符合合理引用的原则。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