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冲红是针对原开的发票有误或因为其它原因需更正,需要重新开具的发票调整账目。(原始发票称蓝票,冲红是相对原票而来)可以在3日内予以办理完毕。
2、冲红受理审核要求:
(一)收付款双方都未入账的冲红发票处理。收款方应将需冲红发票收回,并在发票各联上加盖“作废”字样后,按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发票;
(二)收付款双方都已入账的冲红发票处理。付款方凭其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开具的“冲红发票证明”,到收款方办理冲红发票手续。收款方凭付款方“冲红发票证明”,按冲红发票金额开具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后,再按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发票。同时,收款方应将“冲红发票证明”粘贴在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第一联(存根联)后,以备核查;
(三)付款方已入账,收款方未入账的冲红发票处理。付款方凭其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开具的“冲红发票证明”,同上(二)。同时,收款方应将冲红发票第三联(记账联)与“冲红发票证明”一起粘贴在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第三联(记账联)后,以备核查;
(四)收款方已入账,付款方未入账的冲红发票处理。收款方应将需冲红发票收回,并按冲红发票金额开具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后,按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发票。同时,收款方应将冲红发票第二联(发票联)粘贴在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第二联(发票联)后,以备核查。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