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发达国家的定义,有多种说法,但公认的标准是:较高的人均GDP(不是GDP总量)和社会发展水平。按1995年前后的标准,人均GDP在8000美元以上(按名义汇率计算)加上一定程度的社会发展水平就可基本定义为发达国家。
2、近10年的发展,使8000美元这个标准已经落后了,2005年应提高到10000美元左右。按这个定义,在这10年,有8个国家已经加入了发达国家的行列,这8个国家是:塞浦路斯、巴哈马、斯洛文尼亚、以色列、韩国、马耳他、匈牙利和捷克。
3、另外,阿联酋、科威特等产油国人均GDP很高,但社会发展程度低,文盲率在30%以上,不能列入发达国家之中;摩纳哥、列支敦士登等微型国家也不列入其中,香港、台湾、荷属安的列斯等未获国家地位的经济体也不列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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