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更姓名申请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2、变更姓名审批程序:申请→ 窗口受理→ 现场审查→ 审批→办理
3、变更姓名审批时限: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
4、变更姓名审批收费:不收费
5、变更姓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