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权因为有的产权人死亡而产生继承,如果需要过户,可以办理继承权公证,如果不需要过户,则无需行动。不过户,房产权处于待定状态,不影响正常使用。
2、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公证时除母亲外其它继承人都放弃继承,并同意把他们应继承的份额房产都赠予给母亲,就能把房产集中到母亲一人名下)。
3、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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