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州已提起新的集体诉讼,指控苹果没有通过向客户(而非新设备)提供翻新的服务库存替代品来履行其AppleCare +服务计划的条款。该诉讼针对苹果公司用翻新的设备替换损坏的设备的特定问题,重点关注AppleCare +条款中的条款,该条款指出,该计划下替换的设备“等同于性能和可靠性的新产品”,原告律师认为翻新的意思是“已被修改为看起来很新的二手设备”,因此在耐用性或功能上不能视为等同于新设备。
诉讼中的一位原告使用Apple替换了设备,称她收到的替换iPad“没有正常工作,并且作为Bausch,不等同于新iPad”,并且当她用设备购买AppleCare +时,并没有得到建议。苹果公司表示,如果发生损坏,她将收到翻新设备。第二次返回苹果商店后,她又获得了另一台翻新的设备,尽管法院文件中没有记录第二台设备的任何故障,但文件仍认为替换是不可接受的,因为“ [她]收到的不是设备在性能和可靠性上是新的或等同于新的。”
长期以来,苹果一直采取政策,将损坏严重的iPhone,iPad和iPod等设备更换为用翻新的服务而不是新设备进行店内更换。原始损坏的设备将被送回Apple进行维修和翻新,或者返回到服务库存池以更换其他损坏的设备,或者作为翻新产品直接出售给消费者。
集体诉讼中的投诉人正在寻求赔偿和对AppleCare +服务计划条款和条件的更改,以及法院的禁令,这将阻止Apple将来向用户提供翻新的设备作为服务的替代品,并迫使Apple提供客户可以选择为损坏的设备收取全额购买价格,而不是进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