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中级人民决定书
子女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不溯及既往
刘青水说,父亲被宣告无罪以后,他与母亲以及姐弟4人就开始申请相关赔偿。但没有找到相关案件材料。在当年复查该案的法官帮助下,2021年,案件的相关卷宗在临猗县人民档案室找到。随后,刘青水向万荣县人民申请国家赔偿。
一份落款为2021年10月15日的《山西省万荣县人民决定书》显示,经审查,本院认为,《中华人民赔偿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关于 溯及力和人民赔偿委员会受案范围问题的批复》第一条规定:“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赔偿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赔偿法》不溯及既往。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形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的,依照以前的有关规定处理……”本案中,刘青水等人的父亲刘忠武1960年7月10日因投毒罪被本院,并剥夺权利终身,1987年11月13日,临猗县人民再审改判刘忠武无罪,侵权行为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故本案不适用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驳回刘青水等人的赔偿申请。
随后,刘青水姐弟4人又向运城市中级人民提出申请。运城市中级人民以同样的理由予以驳回。
接着,刘青水姐弟4人又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提出申诉。山西省高级人民2022年4月22日作出《山西省高级人民赔偿委员会决定书》以同样理由驳回了申诉。
刘青水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他正在继续向山西省高级人民和最高人民反映相关情况。
驳回均因溯及力问题
曾有案件发生在《国家赔偿法》施行前获赔
上述驳回刘青水国家赔偿申请和申诉均是因为《国家赔偿法》溯及力问题。
2016年1月7日,最高人民网发布的《人民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典型案例》(以下简称《典型案例》)中曾出现了案件发生在《国家赔偿法》施行前获得赔偿的案例。
该《典型案例》中提到,1992年7、8月间,王某成(已故,系共同赔偿请求人杨某琴的丈夫、王某申的父亲)与辽中县肖寨门供销社口头达成承包经营该社废旧物收购站的协议,双方约定了经营范围、方式、纳税及利润分配等问题,明确由辽宁省辽中县肖寨门供销社提供经营执照及银行账户,其后王某成按约定交纳了销售额的3%。1993年4月3日,辽宁省辽中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辽中县检察院)以王某成涉嫌偷税为由对其刑事拘留,同月17日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并予以释放。王某成被限制人身自由15天。经辽中县检察院委托沈阳市税务咨询事务所鉴定,认定王某成属无证经营,其行为构成偷税。
1994年3月3日,辽中县人民检察院向辽中县人民提起公诉。同年6月6日,辽中县人民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退回辽中县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1998年10月7日,辽中县检察院认为王某成不构成偷税犯罪,决定撤销此案。王守成于2007年7月13日病故。
2012年,杨素琴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并最终于两年后获得人身自由赔偿金2439.7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根据判决书显示,最高人民赔偿委员会认为,杨素琴申请国家赔偿是2012年,应当适用2010年修正的国家赔偿法。
▲山西省高级人民赔偿委员会决定书
施行前案件纠错是否该赔偿?
律师:多部法律法规也明确了国家赔偿责任
对于此案申请国家赔偿的溯及力问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曾鸣表示,《国家赔偿法》颁布之前,我国虽然没有专门的国家赔偿法,但一直存在国家赔偿制度。国家赔偿制度与《国家赔偿法》不能直接划等号。国家赔偿这一基本制度无论是1954年宪法还是1982年宪法均有明确的规定。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范辰则介绍,1954年《宪法》第97条以及1982年《宪法》第41条均明确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同时,司法部1956年8月4日颁布《关于冤狱补助费开支问题的答复》:“各级人民因错判致使当事人家属生活困难时,可由民政部门予以救济;如果因错判致使当事人遭受大的损失的,根据宪法第97条规定的精神,需要赔偿损失时仍应由司法业务费开支。”除了宪法的原则性规定,民法通则及司法解释也明确了国家赔偿责任。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的 《民法通则》第121条: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范辰还提到,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2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给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机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另外,原劳动部1963年颁布的《劳动部关于被甄别平反人员的补发工资问题》等均带有国家赔偿责任的性质。
对于刘青水申请国家赔偿被驳回,曾鸣表示,不能简单以1995年之前没有施行《国家赔偿法》的理由驳回他的赔偿请求,因为他的主要诉求是要求国家赔偿,只是建议参照《国家赔偿法》进行赔偿,并不是直接适用。不能混淆国家赔偿和《国家赔偿法》的关系。1995年以前,虽然没有《国家赔偿法》,但不能免除赔偿义务。如果认为《国家赔偿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也应当按照《国家赔偿法》溯及力的解释,依照当时的有关规定来处理。当时的规定就是宪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曾鸣还表示,本着保护人权,维护被错判的冤案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也可以参照个人身损害的司法解释。以及之后颁布《国家赔偿法》规定,对刘忠武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家属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吴阳 北京报道
编辑 潘莉 责任编辑 魏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