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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六记·闲情记趣
(一)原文:
余闲居,案头瓶花不绝。芸曰:“子之插花能备风晴雨露,可谓精妙入神。而画中有草虫一法,盍仿而效之。”余曰;“虫踯躅不受制,焉能仿效?”芸曰:“有一法,恐作俑罪过耳。”余曰:“试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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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虫死色不变,觅螳螂蝉蝶之属,以针刺死,用细丝扣虫项系花草间,整其足,或抱梗,或踏叶,宛然如生,不亦善乎?”余喜,如其法行之,见者无不称绝。求之闺中,今恐未必有此会心者矣。
译文:
起去平命几米织响消,值号选。
我闲居在家,桌上的瓶花总是不断地更换新鲜的。芸对我说:“你的插花中能够体现大自然的气息与特征,可算是十分精妙传神。在画画的技巧中有画草虫的方法,你在插花时为什么不仿效呢?”我说:“虫在插花上是会跑来跑去不听话的,怎么能仿效呢?”
芸说:“我有个办法,就是怕那样的做法有罪过。”我说:“你不妨说说看。”她说:“虫子死后颜色不变,你可以捉来螳螂和知了、蝴蝶之类的昆虫,用针把它们刺死,用细丝系住虫的颈部绑在花草当中,整理它们腿的姿态。
有的抱住根茎,有的站在叶上,就像活的一样,不也很好吗?”我很高兴,按照她的办法去做,看到的人没有不称赞绝妙的。如今在闺中寻找,恐怕未必有能够如此懂得我心思的人了。
(二)原文:
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见藐小微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夏蚊成雷,私拟作群鹤舞空。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昂首观之,项为之强。又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其冲烟飞鸣,作青云白鹤观,果如鹤唳云端,怡然称快。
面后法十合无特件做真八究历。
于土墙凹凸处,花台小草丛杂处,常蹲其身,使与台齐,定目细视。以丛草为林,以虫蚁为兽,以土砾凸者为邱,凹者为壑,神游其中,怡然自得。
一日,见二虫斗草间,观之正浓,忽有庞然大物,拔山倒树而来,盖一癞蛤蟆也,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余年幼,方出神,不觉呀然惊恐;神定,捉蛤蟆,鞭数十,驱之别院。
译文
我回忆幼小的时候,能睁大眼睛对着太阳,眼力足以看清极其细小的东西。见到细小的东西,一定要仔细观察它的花纹。所以时常有观察物体本身以外的乐趣。
夏天蚊子的飞鸣声像雷一样,我私下里把它们比作群鹤在空中飞舞。心中想象的景观(鹤舞),那么或者成千或者成百(飞舞着的蚊子)果真(觉得它们)是鹤了。仰起头来观赏这种景象,脖颈因为这样都僵硬了。
(有时我)又把蚊子留在白色的蚊帐里,用烟慢慢地喷(它们),使它们冲着烟雾飞叫,当做青云白鹤看,果真就像鹤在云头上高亢地鸣叫,令人高兴得连声叫好。我常在高低不平的土墙边,杂草丛生的花台旁,我常常蹲下自己的身子,使身子和花台一样高,定睛细看。
把丛聚的草当做树林,把昆虫蚂蚁当做野兽,把泥土瓦砾突起的地方当做山丘,低洼的地方当做山沟,想像在里面游历的情景,真感到心情舒畅,自得其乐。一天,看见两只虫子在草丛间相斗,观看这一情景兴趣正浓厚的时候。
突然有一个很大的东西,像搬开大山,撞倒大树一般地闯过来,原来是一只癞蛤蟆。(蛤蟆)舌头一伸,两只虫子就全被吞掉了。我那时年纪还小,正看得出神,不禁哎呀地惊叫一声,感到害怕;心神安定下来,捉住蛤蟆,鞭打它几十下,把它赶到别的院子里去了。
扩展资料:
《闲情记趣》是《浮生六记》的第二卷。 作者以朴实的文笔,记叙自己大半生的经历,欢愉与愁苦两相照应,真切动人。书中描述了他和妻子志趣相投,伉俪情深,过一种布衣蔬食而从事艺术的生活。
由于封建礼教的压迫与贫困生活的煎熬,终至理想破灭,经历了生离死别的惨痛。道光二十九年(1849)王韬曾为书作跋,称赞此书“笔墨之间,缠绵哀感,一往情深”。
与妻子的故事:
陈芸是沈复的表姐,长沈复十月,二人幼即无猜,芸生而聪慧,刺绣之余渐通吟咏,沈复眷其才思隽秀,缔姻。及长,花烛之夕,比肩调笑,恍同密友重逢。自此耳鬓厮磨,亲如形影,常寓雅谑于谈文论诗间。二人琴瑟和鸣二十三年,年愈久情愈密。
家庭之内,同行同坐,初犹避人,久则不以为意。沈复曾于七夕镌“愿生生世世为夫妇”图章二方,沈复执朱文,陈芸执白文,以作往来书信之用。二人又曾请人绘月下老人图,常常焚香拜祷,以求来生仍结姻缘。陈芸于珠宝不甚爱惜,于破书残画反极珍视。
芸尝着沈复衣冠与夫一同出游,知音相得。后芸失欢于公婆,夫妻几度受逐于家庭,二人痴情一往,略无怨尤,患难之间感情益深,然芸终因血疾频发不止,魂归一旦。因贫困,芸至死不肯就医,弥留时惟心心念念缘结来生。芸虽亡,而沈复对她的深情却无止境。
沈复与陈芸的事迹在沈复的自传《浮生六记》中有详细的记述。沈复夫妇为家庭所不容,固然还有家族内部财产争夺以及小人拨弄是非、蓄意陷害等因素,但最本质的原因还是他们夫妇二人率真任情的个性作风与封建礼法相冲突。以家长和传统的眼光来看。
沈复就是一个“不思习上”的败家子,而陈芸则是助纣为虐的坏媳妇。尽管因此遭遇种种变故,但沈复始终不曾因自己的品行而忏悔,他自信与陈芸相亲相爱是夫妻应有之义,自信个人才性无可指责,所以他敢于敞开胸怀,坦然相陈。他或许算不上伟男子,却绝对是一位奇男子。
作者介绍:
沈复 (1763年—1832年),字三白,号梅逸,长洲(今江苏苏州),清代杰出的文学家。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出生于姑苏城南沧浪亭畔士族文人之家。没有参加过科举考试,曾以卖画维持生计,十九岁入幕,此后四十余年流转于全国各地。
后到苏州从事酒业。他与妻子陈芸感情甚好,因遭家庭变故,夫妻曾旅居外地,历经坎坷。妻子死后,他去四川充当幕僚,此后情况不明。著有自传体作品《浮生六记》六卷(后佚两卷),影响甚大,1936年林语堂曾将这部作品译成英文在国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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