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gia Advisors(Andersen Global)董事Sandeep Jhunjhunwala在评论报告草案时说:“委员会提交的报告是一份详尽的报告,该报告提供了关于通过以下方式分配商业利润的征税权的经济基础的见解。研究经济如何为跨国企业的商业利润做出贡献,并记录各种国际利润归属实践“。
“总的来说,该报告看起来很详细,并且正朝着正确的方向迈进,以便在PE体质的情况下理清有争议的利润归属问题。Jhunjhunwala说,行业积极参与理性审议的审议程序将确保最终规则在所有方面都是公平的。
Ashok Maheshwary&Associates的合伙人Amit Maheshwari表示,CBDT委员会关于利润归属于PE的报告草案认为,印度的收入中有2%是印度业务的利润,尽管在全球范围内存在亏损。
他说,这将影响几个PE,尤其是最近陷入长期亏损的基础设施项目。Maheshwari说,如果跨国公司继续在印度开展业务以避免亏损,那么必须有更高的利润是不正确的。
他补充说,一旦建议进入法案/规则,规则10的主观性和由此产生的诉讼就会消失
其他问题
Jhunjhunwala说,该报告还强调了混合或平衡方法(相对于纯粹的供需方法)的主要用途,即在消费者所在的管辖区与生产所在的管辖区之间以及供应方活动所在地之间分配利润。进行。
关于利润归因方法,报告假定从印度获得的利润需要客观地定义,并且可以通过将印度的收入乘以全球运营利润率来实现。他说,委员会也承认了2%的全球运营利润。
对于用户对企业利润做出重大贡献的商业模式,除了销售,人力和资产之外,还可以将利润归属作为分配的第四个因素考虑用户群。已为用户群分配了10-20%的重量。委员会建议从印度业务中获得的利润应高于 - (a)通过将印度的收入乘以全球业务利润率而得出的数额,以及(b)来自印度的收入的2%。